为了提高我市教育教学水平,促进教师专业发展,推动新课程改革实施,全面推进素质教育,经研究,决定举行2008年温州市中小学(幼儿园)教师优秀教育教学论文评选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范围:
1.凡我市中学(普通中学、职业中学)、小学(幼儿园)教师均可参加优秀教育教学论文评选活动。
2.凡2008年4月以前撰写的且未在市级及以上单位获奖的教育教学论文均可评。
3.各学科教学论文中学科教学渗透德育的论文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奖。评奖篇数不少于10%。
4.每位教师限送一篇论文参评。
二、论文要求详见http://www.wzjky.net/edu/readnews.asp?newsid=3184
三、请有意参加评选活动的老师将论文按照文件要求一式5份于2008年5月10日前送至王娜娅处。
(注:参评者需交评审培训费48元)
教务处
2008年4月2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