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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关于2020-2021学年第二学期重修、补修和免修申请的通知

    初审:园林学院 复审:林红慧 终审:林红慧 日期:2021-03-19 阅读:
      各班级同学:

    2020-2021学年第二学期课程重(补)修和免修申请报名即将开始,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
    一、 重修

    1)2019级三年制和2020级的学生,限报3门,只允许报名本学期已开设的课程进行“跟班重修”。优先选择课表不冲突或最少冲突的教学班,学生与任课老师保持沟通,最后参加教学班的期末考试即可。

    2)2018级和2019级两年制的学生,限报6门,可以直接“报名重修”,采用自学自修的方式,并由开课部门落实重修任务。报名成功并落实好教师后,学生主动联系任课老师确认课程修读要求及作业任务

    3)重修报名时间和步骤

    2018级和2019“两年制”学生重修报名时间:

    20213229:002200

    2019“三年制”和2020级学生重修报名时间:

    20213239:00—2200

    重修报名步骤:登录教务系统—报名申请—重修报名;在报名时间内,报名之后可退选。

    4)补充说明

    上学期未通过的课程,待本学期补考结束后,个别同学若有需要报名重修,直接向二级学院教学秘书报名。

    二、 补修

    1)转学、转专业等学生,补修选课时,请根据现专业培养计划要求,决定是否补修课程。若获得的课程学分达到现专业已开设课程学分的总数,可不用补修;但专业核心课,必须补修。

    2)原则上补修课程必须跟班上课。一般跟随同专业低年级的修读,如有低年级教学计划变动等特殊情况,可选择相近专业相近课程修读。

    3)补修报名成功后,请主动联系任课老师并正常跟班上课。若课表存在冲突,需跟任课老师协商,并经任课老师同意。

    4)补修报名时间和步骤:

    补修报名时间: 20213229:00—3月232200

    补修报名步骤:登录教务系统—报名申请—教学项目报名—报名—确定,输入课程名称,点查询,选中一条课程信息,提交申请。

    三、 免修

    1)因转学、转专业、留降级等原因需要免修本学期课程的,请填写《免修申请表》上交至二级学院教学秘书。免修报名原课程学分和现课程学分分差需小于或等于0.5学分。

    2)本轮免修申请只针对本学期开课课程,名称不同的课程申请免修,开课学院教研室主任需认定两门课程所学内容相同并签字。

    3)免修申请时间和步骤:

    免修申请时间:即日起截止到2021323日下午16:30

    免修分三种情况,操作如下:

    a.退课。之前已经修读某门课程并获得学分,这学期教学任务里又有这门课,学生可申请退课,或改为选修其他课程。

    b.退役免修。因军人退伍等政策,可以申请免修“体育”和“军事理论”等课。

    c.免修不免考。因实习等原因外出,无法正常跟班上课,可以申请免修不免考,正常参加期末考试。

    四、报名要求

    重修、补修和免修报名时间截止,就不再受理,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报名。

    重修补修落实之后,各二级学院将会通知对应的任课教师联系方式。请在3月30日前登录系统查看课表和选课信息,及时联系任课老师。


    温州科技职业学院课程免修申请审批表

    学号

     

    姓名

     

    班级

     

    手机

     

    □ 转专业(原班级: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    □ 留级(原班级: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    □ 退伍军人(原班级: 新生不需要填  

    □ 复学(原班级: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    □ 台湾交换生

    □ 其它(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    免修课程信息

    免修类型

    免修(退课)   免修免考      免修免考

    原课程

    现课程

    课程名称

    (未修课程无需填写)

    课程名称

     

    学分

     

    学分

     

    课程性质

     

    课程性质

     

    成绩

     

    成绩

     

    免修资格初审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二级学院秘书签名: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

    任课教师

    意见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任课老师签名: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    学生

    所在学院

    审批

    意见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负责人签名: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    说明:

    ①申请流程:所在学院教学秘书审核 —> 任课教师同意 —> 分院领导签章。

    此表一式多份(可复印),原表留在二级学院办公室,复印件学生本人和任课教师各留一份。

    教务处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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